朱卫东,男,汉族,195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曾任中共沈阳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主任、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沈阳市市情研究会副理事长。
1982年起,从事党政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训工作35年。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先后以沈阳市委宣讲团成员身份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2014年被辽宁省委组织部和辽宁省委党校评为“辽宁省干部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并颁发荣誉证书。2016年被辽宁省委组织部聘请为“辽宁省干部教育师资库入库教师”并颁发荣誉证书。2017年8月荣获“沈阳市优秀理论宣讲员”称号,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和中共沈阳市委讲师团颁发证书。2017年11月由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和中共沈阳市委讲师团特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宣讲团”成员并颁发聘书。
退休后,于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受聘为辽宁何氏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
2020年3月起至今受聘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